中國公司或個人在日本申請商標注冊須知:
一般使用方法中僅由指定商品的通用名稱表示的商標組成的商標,通常被日本專利局認為缺乏意義。如果申請人不能證明這類商標已經被使用到足以與消費者區分開來,就很難被注冊。
為了減少因在先商標相同或相似而導致的拒絕,我們建議中國企業在日本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前進行搜索。搜索一般需要5~7個工作日。如果在搜索中沒有發現相同或相似的在先商標,中國企業應立即向日本專利局提交申請,以免被他人搶走機會。
日本專利局受理多類別商標申請。一個多類別的申請比一個商標在多個類別中的單獨申請花費少。為了節省成本,中國企業可以考慮同時提交多個類別的一個商標申請。
在日本提供商標申請需要以下資料:1。申請人的姓名、地址和國籍。2、指定商品的用途及其類別。3.擬注冊商標為彩色商標的,需提供6張商標圖樣;如果要注冊的商標是黑白圖案,只需要一個商標圖案。商標圖案不得超過15cm15cm,不得小于8cm8cm。4.如果是根據《巴黎公約》申請優先權,必須注明原商標申請國家、申請日期和申請號。在日本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經認證的優先權文件。
通常日本商標注冊的整個過程需要2年左右。如遇特殊情況,申請人可要求加快審理。與中國的商標制度不同,日本的商標異議程序遵循注冊程序。商標在日本注冊后,異議期要等2個月。如果沒有人反對該商標,中國企業可以放心地在日本使用該商標。日本注冊商標有效期為10年,10年期滿前6個月可以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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