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成功后,可以隨意更改字體嗎?
商標注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注冊登記的法律事實。
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在這十年期間,隨著商標所有權人品牌戰略或審美的改變,有的商標權人會對自己的商標字體進行修改來迎合趨勢。那么這種行為是否允許?需要重新注冊商標嗎?
針對這種情況,有以下意見:
1.僅僅是字體上簡單的變化,不需要重新對改變過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
2.字體上的變化也是對商標進行了改變,必須要對改變過的商標也進行申請注冊。
3.沒有必要對改變后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只要使用也會產生商標法意義上的保護效果。
《商標法》明確規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標識的,應當重新申請注冊。”“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過程中,自行變更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可以看出,商標核準注冊后,注冊商標的使用嚴格限于核準的商標圖樣、核準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等。申請人不能隨意更改其注冊字體。
商標局核準注冊商標時,已經確定該商標不會與其他注冊商標相似。申請人改變商標字體,商標圖案會發生較大變化,容易導致商標與注冊商標相似或相同,混淆相關公眾判斷,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如果申請人在使用商標時堅持改變注冊字體,則申請人不能對商標進行標注,否則其行為將構成使用假冒注冊商標。或者申請人為取得受法律保護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可以就變更后的商標字體和圖樣向商標局重新申請注冊。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果注冊時的商標字體是手寫的,申請人可以在使用時改為打印字體。這個改動是最小的,不改變字體的實質性構成,所以這種行為不違法。
因此,商標獲準注冊后,申請人不得為了美感而改變商標字體,否則會留下巨大隱患,最終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如果已經修改或者確實要修改,注意及時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