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字體的版權不能自由使用,也因為用戶對品牌美學的要求,很多商標申請人在提交注冊前都會選擇設計商標字體。這當然是可行的,但也有一個前提,字體設計不是任意編造的,不應該用于宣傳,用于注冊商標更容易被拒絕。以下小系列將帶你了解字體設計后的商標注冊要求。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這方面的法律法規:
1。1987年發布的《關于商標用字規范化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商標使用的文字應當規范,不符合《簡化字總表》的簡體字、簡體字不得使用,已經淘汰的異體字不得使用;商標中使用的各種藝術詞語,都要書寫正確、美觀、易于辨認。
2。2016年最新《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補充:含有不規范漢字或不規范使用成語,容易誤導公眾,特別是成人不認可的商標,不得注冊為商標。
3。《商標法》第十條第八項規定,有害社會主義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應該禁止商標注冊。
以上都指出,不規范漢字、容易誤導消費者、有不良影響的字體設計應該拒絕。很多人可能會問,為什么這么多字體變形設計都通過了商標局的審核。以下是案例分析。
2014年某糖產品30大類提交了以下商標注冊:
米小姐字體設計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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