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企業運營的網絡化趨勢越來越強,品牌沒有注冊,訴訟風險越來越高!工商企業的商標品牌注冊和保護意識也得到了極大的增強!
在運營過程中,很多申請人糾結是以自然人身份申請商標注冊還是以公司身份申請商標注冊!
這里,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有什么利弊?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部分商標申請人以自然人名義申請注冊商標,認為商標所有權永遠屬于自己。其實公司登記和個人登記這兩種登記方式各有利弊。
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的優勢:自然人申請商標時,其商標所有權屬于申請人本人。與經營條件多變的企業相比,自然人申請商標所有權更為穩定。柔韌性好!不會因為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經營地址等因素的變化而受到影響,因為自然人申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號碼終身不變。
一個缺點:比較方便但是容易被三個去掉!
缺點2:如果商標被質疑、復審、撤銷等。自然人申請的商標在舉證方面存在很大問題。商標本身的價值在于其使用,商標的使用與商業活動密切相關。自然人不能直接參與商業活動。從事經營活動前必須申請營業執照,取得經營資格。否則就是違法。這樣,商標權就與商業實體分離了。
自然人申請注冊商標時,商標局要求自然人同時提供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且其經營范圍與申請保護的范圍一致。這本身就是商標局對自然人申請的限制。
但是以公司名義注冊,上述缺點不存在,只是靈活性差,工商方便性有限!
無論是以個人名義注冊還是以公司名義注冊,負責人都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操作!只要注冊保護,就能有效降低被起訴侵權的風險!注冊方法只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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