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不注冊“阿精騰白”商標的決定》,文號:決定內容顯示,梅州新都科技實業有限公司申請的45個“阿精騰白”商標均被裁定不予注冊。
第一部分:案件快速概述
2019年,商標“阿精騰白”一經問世,迅速引起熱議。乍一看,這個商標沒什么問題。沒有在先的類似商標,只是將阿里、JD.COM、騰訊、百度四家知名企業的首字剪貼。為什么不能注冊?因此,梅州某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向商標局提交了商標“阿精藤白”的申請,申請共分45類。
經查詢,2018年11月20日公布了首批45個商標“阿精騰白”。第二批初審公告時間為2018年11月27日。
(《中國商標網》)
商標初始公告時間為3個月。這樣,2019年2月20日,第一批“阿精騰白”商標的初始公告期到期,2月27日,第二批也將到期。
如果商標“阿精騰白”在市場上注冊使用成功,將嚴重影響阿里、JD.COM、騰訊、百度的品牌形象。
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JD.COM三白流士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對“阿精騰白”商標進行監控后,迅速行動,組成“英雄聯盟”,共同委托北京品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就45個“阿精騰白”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接受委托后,代理人成立了“阿精騰白”商標異議案工作組,對案件爭議焦點進行論證分析,最終于2019年2月18日向商標局提交了45件商標異議申請。
(《中國商標網》)
第二部分:“阿精騰白”商標預注冊,影響幾何
從商標注冊的專業角度來看,“阿精騰白”商標雖然通過審查進入初審公告,但并不代表該商標沒有問題。眾所周知,阿里、JD.COM、騰訊、百度是全球知名企業,知名度和影響力極高。在當今互聯網社會環境下,“阿精騰白”商標有明顯的與知名品牌搭順風車的意圖,容易產生《商標法》第10條第1款第(8)項所指的其他不良影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商標標識或者其構成要素可能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負面或者負面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屬于《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其他不利影響”。
本案中,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異議人士(阿里、JD.COM、騰訊、百度)為中國四大世界級互聯網知名企業,“阿里”、“京東”。COM、“騰訊”、“百度”是四大異己的簡稱,也是異己長期使用的商標,知名度和影響力都很高。被異議商標由異議人(商標)的首字母組成。異議人同時在45類商品和服務中申請注冊商標“阿精騰白”,未提交證據證明其有合理的使用意圖。因此,認為異議人有不當使用異議人市場聲譽的意圖,其申請被異議商標注冊不利于公平競爭秩序,容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裁定被異議商標不予注冊。
最后,經過一年半的時間,“阿精騰白”商標異議案涉及的45個商標全部未獲核準注冊。
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拒絕登記任何故意和不當利用他人市場聲譽、損害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行為。本案的裁決結果充分體現了國家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在不斷提高!
第三部分:面對惡意的“近名牌”怎么辦?
商標是附著在商品/服務上,進入公共領域的商業標志,它不僅承載著企業的商譽,也自覺或不自覺地承載著一定的傳播價值和文化的功能。本案中,被申請人申請了有爭議的商標,有明顯的打副業和制造營銷噱頭的意圖。而且,吸引公眾注意力的行為本身很可能對公共秩序、商業文化和社會道德產生不利影響。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維護公眾合法權益、打擊惡意商標注冊的堅定決心。對于任何企業來說,都應該樹立明確的品牌意識,重視商標保護,并迅速采取法律措施,積極維護對騎名牌或搭便車等惡意行為的權利。
結論
近年來,市場上很多人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將一些知名商標裁剪拼接在一起,形成不同的品牌名稱,如“陶晶山”、“桃品京”、“阿里恒大”。隨著知識產權的商業價值日益凸顯,企業應進一步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將知識產權保護融入日常經營中,最終實現知識產權價值的最大化。同時,我奉勸那些試圖“打造名牌”的人,腳踏實地的做品牌才是正道。